nzaqo0658 发表于 3 天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不如中共村党书记父母的几只鸡和鸭

  此事发生于浙江省诸暨市五泄镇洋塘村,该村民无住房户孔彩英租住村集体屋18年之久,一直向有关部门申批建房宅基地。在申批不到建房宅基地的情况下,2011年9月孔彩英在自家自留地上违建了40平方米平房。2011年11月13日被五泄镇国土城建办在没有发自拆通知书的情况下就拆除了孔彩英居住了两个月的房屋。
  为此,孔彩英叫上次子戚焕根也举报洋塘村违法建房户。并于2011年12月16日向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举报了书记戚焕国,支委汪毓川等户。举报书记戚焕国在2002年至2012年期间共分3次违法建造房屋260平方米,其亲弟戚焕荣2009年用国家危房补助款违法建房屋65平方米,其父戚贤法于2012年违法建房25平方米关鸡鸭所用;支委汪毓川于2012年又违法建房240平方米左右。
  书记戚焕国在得知孔彩英母子举报以上几处违法建房后,下命今要文书金伟君打电话通知村民到村部办公室来签字,内容是要集体举报孔彩英次子戚焕根的房屋和围墙。可怕的是五泄镇人民政府土管员何志峰和包村干部张均根,在明知戚焕根的房屋是合法的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要拆除戚焕根合法建造的房屋。这是什么原因呢?我想大家都不难猜到。现强烈举报他们的不法事件:
  书记戚焕国等户违法建筑的房屋,2007年11月28日之前没有处理过,为什么可以申领房产证?
  洋塘村村民的违法建筑房屋,2007年11月28日之前已处理过了,按法可以申领土地施用证和房产证,村民向有关部门申领,但不能申领,这是为什么?
  村书记戚焕国等户的违法建房和其他违法之事,戚焕根走访信访五泄镇人民政府不计其数,从2011年12月18日起走访信访诸暨市国土资源局50余次。其结果是到现在都拿不到真正的回复,也没有拆除书记戚焕国等户的违法建筑的房屋。
  既然戚焕根的合法房屋可以拆除,合法公民无房户孔彩英的违法住房可以拆除,那么村书记戚焕国、支委汪毓川等户的违法房屋不用拆除吗?难道合法公民无房户孔彩英不如村书记之父的鸡和鸭吗?难道用国家危房补助款建造的违法房屋受到特殊法律保护吗?
  戚焕根举报村书记戚焕国的不法行为,村书记戚
  焕国用暴力行为拖打戚焕根,戚焕根打110报案,现在还没有存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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