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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官梁三群制造惊天冤案该彻底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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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便该案在你们的监视下,尽快得以再审,以维护法律的威严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丽水市领导对万年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法人赖炉旦是公安机关立案审查取保候审的对象,及其妻子王琼瑶(丽水分公司经理)涉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
  丽水分公司王琼瑶与律师李建成编造虚假欠款,启动虚假诉讼,丽水莲都区法院强制执行收一次,招致丽水分公司一货两卖,反复收取货款。向这样惊天冤案,恳求浙江省丽水市领导,该彻底查查!为维护国度的法律威严和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不随意受进犯,中国浙江省丽水市领导;给受害百姓公道,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
  公安机关要对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李建成律师涉嫌帮助当事人王琼瑶项雄珠伪造证据案;要求立案调查的紧急报告书:
  举报人:徐云正,男,汉族,1964年11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继光街6幢中东单元211室,并长期在乌克兰经商,现住乌克兰基辅市自由大街15号。
  联系电话:乌克兰律师00380935669923 中国05782116295
  犯罪嫌疑人:李建成,男,系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职务:主任,住所地: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557号三楼,联系方式:0578-2159272。
  案由: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妨害司法诉讼)。
  举报事项:疑犯李建成律师帮助当事人王琼瑶伪造证据,并向法院提供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犯罪行为。
  受害人徐云正是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及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县丽水分公司)的股东,疑犯李建成律师帮助当事人王琼瑶伪造证据,帮助该分公司负责人王琼瑶编造虚假欠款,启动虚假诉讼,骗取举报人158万多元,已被丽水莲都区法院强制执行;过程如下:
  简要案情:
  一、2008—2012年,疑犯 赖炉旦与王琼瑶经预谋串通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李建成律师,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等法官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法律事实,非法策划帮助下伪造证据以(万年县丽水分公司)名义利用诉讼诈骗受害人钱款 1582390 元,利用“徐云正”签字笔迹复印件,李建成提交给法庭的两份所谓“出货对账单是编造虚假出来的欠款”,是采用伪造复印出来的复印件,上面受害人的签名也是李建成从别处移花接木复印过来的。李建成没有也根本就不敢将伪造的原件提交法庭核实,伪造内容是通过编造打字复印的作案手段,其以一份落款日期为2008年4月25日的结算草单,有徐云正签字笔迹为动机,伪造两份证据,两份落款同日期为2008年7月8日的《万年县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卖给余爱艳、徐云正出货明细对帐单》的复印件。均系不能提供原件,也没有原件可供核对相符的复印件,以丽水分公司的名义向丽水莲都区法院起诉,要求受害人向丽水分公司支付莫须有的购包欠款 1582390 元。而法庭竟然在未通知受害人应诉并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缺席判决受害人夫妇偿付虚构的 1582390 元货款。[已被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本案涉嫌妨害司法伪造证据罪。
  从起诉状原告王琼瑶与被告所谓的余爱艳徐云正欠丽水分公司1582390元货款,王琼瑶提供编造虚假欠款的(货物,型号,数量,箱数,多已通过丽水外贸公司出货到国外全部货款已经结算;招致丽水分公司一货两卖,反复收取货款,王琼瑶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全部是编造虚假出来的复印件)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2009年8月17日公告,在公告期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月平三次去莲都法院查旬。均没有余爱艳、徐云正的案件。被公告送达的当事人名字错误:“余爱艳”被打印成“余媛艳”。不要说当事人在国外看不到公告,就是看到了也不好随便“冒名顶替”去“对号入座”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没有原件把一份结算草单;两份编造虚假欠款的复印件委托;(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对该两份伪造复印件进行司法鉴定)王琼瑶李建成只提供了一份温律司鉴所(2009)文鉴字第4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以证明三份帐单上“徐云正”的签名系本人笔迹;王琼瑶提供编造虚假欠款的复印件(货物,型号,数量,箱数,多已通过丽水外贸公司出货到国外全部货款已经结算;丽水分公司王琼瑶与律师李建成利用诉讼诈骗收一次,招致丽水分公司一货两卖,反复收取货款。
  向这样惊天冤案,王琼瑶在疑犯李建成律师经心策划帮助下,在2008年12月份,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以丽水分公司的名义,向民间以高利息借款人民币70万元,给李建成利用金钱收买并串通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法官策划帮助下,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没有原件把一份结算草单两份复印件委托;(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对该两份伪造复印件进行司法鉴定)李建成用金钱开路只提供了一份温律司鉴所(2009)文鉴字第4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用以证明三份帐单上“徐云正”的签名系本人笔迹;利用金钱捕路收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梁三群法官,莲都法院于2009年4月17日受理立案,2009年8月17日公告,而主审法官梁三群知道余、徐两人在乌克兰经商。2009年11月23日开庭审理;2010年1月11日作出(2009)丽莲商初字第721号判决,凭一份结算草单两份伪造的复印件充当原件判决“余爱艳、徐云正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丽水分公司货款人民币1582390元”因此,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梁三群等法官违背事实非法认定伪造的证据,而枉法裁判,给当事人造成158.2390万元的重大损失,故梁三群等法官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这完全是李建成律师一手谋划用借钱开道串通法院梁三群法官。为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诉讼,民事枉法裁判的刑事犯罪活动。恳求中国浙江省丽水市领导,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机关的有关指导该彻底查查。2010年4月19日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法院检察院依法作出(2010)丽检民行抗字第3号民事抗诉书;2010年5月7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浙丽民抗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责令丽水市莲都区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10年9月14日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改判作出(2010)丽莲商再字第1号民事判决,余爱艳、徐云正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丽水分公司货款93.4090万元。 2011年1月24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浙丽商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唐永新说是给我面子人情了法院已改判了,法官也已受到惩罚了;而枉法裁判一份结算草单两份复印件判决,丽水市莲都区法院梁三群等法官违背事实非法认定伪造的证据,而法院改判一份复印件是人情改判,中国法律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改判一份复印件是给我徐云正面子人情了我徐云正有这么大面子吗?另外凭一份结算草单两份伪造的复印件充当原件改判作出判决加利息1066209多万元,已被莲都法院强制执行。货款在莲都区法院执行局。向这样天大的冤案;丽水市莲都区法院委托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并错误的鉴定,以徐云正亲笔签字为依据,此案同一个浙江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 导致浙江省地方三级法院的错误判决铸成天大的冤案!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专案组,为乌克兰外商徐云正澄清事实,为民申冤!切实纠正监督、撤销本案浙江省地方三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
  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等向民间以高利息借款连同高利息人民币126万元要还,李建成王琼瑶赖炉旦这样的混蛋竟然又铤而走险,通过浙江丽水法和律师事务所好朋友楼斌律师 经两位大律师预谋,以万年县丽水分公司的名义编造了两张向项雄珠借款的虚假借条:虚构万年起起起箱包服饰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曾向王琼瑶母亲项雄珠借款两笔共计 70 万元,并通过向丽水市莲都区法院起诉索要该虚构借款连同利息共计 126 万元,涉嫌利用诉讼诈骗的犯罪。楼斌大律师与李建成王琼瑶其母亲项雄珠共谋,虚构万年县丽水分公司曾于 2008 年 12 月 28日和 2009 年 1 月 1 日分别向项雄珠借款 30 万和 40 万,楼斌大律师伪造相应借据,并以70多岁老人项雄珠的名义,于 2012 年初向丽水莲都区法院提起返回两笔借款连同利息共计 126 万元的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2年 3 月 28 日由叶晓秋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审理,主办法官觉得此案蹊跷,质疑楼斌大律师原告项雄珠及王琼瑶。楼斌大律师与王琼瑶见通过诉讼骗取126万元的阴谋难以实现,遂向法院提出撤案申请,致使通过虚假诉讼诈骗126万元的犯罪目的暂时未能实现。受害人从国外回国听闻了这一消息到法院去了解此事,楼斌大律师等利用诉讼诈骗行为 遂败露,丽水市莲都区法院人民的好法官叶晓秋动员下楼斌王琼瑶撤回了起诉。显然,法和律师事务所楼斌律师与王琼瑶合谋是一起已经实际实施最终未得逞的利用诉讼骗取丽水分公司巨额财产的又一起犯罪,请求公安机关对楼斌律师依法侦破此案,对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浙江省地方三级法院的错误判决铸成天大的冤案!迫于无奈,在此叩谢亲爱的网友为我转发到国内外各大网站和有关部门,恳请正义的力量能为我讨回公道!还我人格!还我尊严!
  一个无处伸冤的血泪哭诉
  2014年1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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